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原子弹:好评
设施比较残旧,老的酒店个,床铺比较硬,但是交通比较方便
会员6110:好评
酒店环境不错,吃饭和出行方便,就是酒店设施有点陈旧。
百日ven:好评
酒店是金华比较早的星级酒店,位置在江北最中心位置,但是设施太旧,我要的大床房明显是标准间改建的,墙上的靠背都是两个!房间太小,一点都不通风,家具太旧,床单竟然还是破的!服务一般!酒店内部环境一般!总体性价比一般!以后不会再入住该酒店!所以个人不推荐!